交通**后,如何一步一步做傷殘鑒定
交通**發(fā)生后,如果涉及人身傷害的,受傷的人根據損傷的嚴重程度應當進行傷殘等級鑒定,那么傷殘鑒定什么時候做?去哪做?需要哪些資料?流程怎么走?
第一步:什么時候做?
《道路交通**處理程序規(guī)定》并沒有明確規(guī)定,在什么時候做傷殘鑒定,但一般都是***終結后,或出院后傷情已穩(wěn)定時。 《道路交通**受傷人員傷殘評定》中規(guī)定,評定時機——應以**直接所致的損傷或確因損傷所致的并發(fā)癥***終結為準。對***終結意見不一致時,可由辦案****有關人員進行鑒定,確定其是否***終結。”“***終結——臨床醫(yī)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(wěn)定。
第二步:去哪里做?
《道路交通**處理工作規(guī)范》第五十三條規(guī)定 “傷殘評定、財產損失評估由當事人自行委托有資格的機構進行評定、評估。公安**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評定、評估機構,由當事人自行選擇。財產損失數額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,應當由公安**交通管理部門委托。” 所以,傷殘評定可以由當事人自行委托有資格的司法鑒定所、司法鑒定中心,如果當事人沒有鑒定所的相關信息,可以向交警部門或律師所進行咨詢,當事人自行選擇相關鑒定機構。如涉嫌刑事犯罪的,則不能由當事人自行委托,應當由交警部門委托。(現(xiàn)實中一般是由交警部門或律所、法院委托)
第三步:需要哪些資料?
1、道路交通**認定書;2、傷殘鑒定委托書(公安**或法院委托)傷情鑒定申請書;3、住院***過程記錄:入院記錄、出院記錄、診斷證明、病歷,X片、CT及診斷報告。4、傷者個人身份證明:身份證或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。
第四步:程序如何走?
1、被鑒定人(傷者)攜帶上述資料需要親自到有資質的鑒定機構,申請道路交通**傷殘等級、二次手術費用、誤工費用、營養(yǎng)期限、等相關項目的鑒定。(鑒定按項目來收費)。
2、提交所有原件材料給鑒定部門人員,并交納相關鑒定費用,留下聯(lián)系方式,等待鑒定機構電話通知,預約時間,由被鑒定人家屬陪同前往鑒定機構進行鑒定。(提前約定,評時時機可行時,第1、2可以同時進行)。
3、等待鑒定結果。(視情況而定)。
每個城市或省份等地方鑒定機構不一樣,或許程序也未必一樣,但是大同小異。
第五步:多長時間拿到評定?
《道路交通**處理程序規(guī)定 》第三十八條規(guī)定“公安**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與檢驗、鑒定機構約定檢驗、鑒定完成的期限,約定的期限不得超過二十日。超過二十日的,應當報經上一級公安**交通管理部門批準,但相當長不得超過六十日。”
第四十三條規(guī)定“公安**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檢驗、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,將檢驗、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。”(現(xiàn)實中幾日內就可以拿到)。
第六步:當事人對鑒定結果不服怎么做?
《道路交通**處理程序規(guī)定》第四十三條規(guī)定“當事人對檢驗、鑒定結論有異議的,可以在公安**交通管理部門送達之日起三日內申請重新檢驗、鑒定,經縣級公安**交通管理部門負責人批準后,進行重新檢驗、鑒定。重新檢驗、鑒定應當另行委托檢驗、鑒定機構或者由原檢驗、鑒定機構另行指派鑒定人。公安**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收到重新檢驗、鑒定報告之日起二日內,將重新檢驗、鑒定報告復印件送達當事人。重新檢驗、鑒定以一次為限。